1、甲方同意免费提供店铺外、大堂入口处、大厦外墙的适当位置,让乙方设置广告招牌、挂旗、指示牌等,其设置地点、大小及设计由乙方建议并符合甲方之审批标准,但甲方不应无理拒绝,有关登记费用、建造、发布、审批等费用及责任与广告牌日常用电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因场地用途出现问题(不可抗力除外)即如政府行为的征用拆迁致使乙方无法依此合同承租场地或正常营业或蒙受其它损失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交租金,租金按已使用日计算,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有权根据其相应的承租区及受损大小而获得国家规定的对经营者的相应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赁场地之任何一部分因甲方的原因但不限于如遭法院查封或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承租人之承租权被排除而不能使用租赁场地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通知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并要求甲方赔付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亦可向甲方发出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的通知,而此举并不代表乙方放弃对甲方追讨赔偿之权利。
3、如乙方正常与完备的申请程序而未能获得工商部门发出的营业执照,未能获得工商部门的'批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任何一方不遵守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九、提前终止
若发生以下事件之一,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提前终止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可立即生效):
1、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场地合同,并且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六十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继六个月以上,而且双方都不能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3、一方清盘或破产,未能清偿其债务。
十、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应受已公布的中国法规管辖,如有关中国法规未对本场地租赁合同或合同有关特定事项加以规定,则应参照国际认可的一般商业惯例。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解决,如争议不可能解决,任一方可立即将争议提交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二、本合同签署中文正本一式_份,甲方份,乙方____份,另一份交签证机关备案。
十三、本场地租赁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