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
机动车登记编号: ;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码: ; 发动机号: ; 发动机型号: ; 制造厂名称: ;车身颜色: 绿 。
2.车辆相关凭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初次登记日期:20_年03月25日。 强制报废日期: 。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本车价款人民币为: 整,(小写: 元人民币)。乙方需一次性现金支付车款。甲方收取车款后,出具收款凭证。
2.车辆过户登记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乙方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办齐,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依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要的身份证复印件,但不承担过户登记手续任何费用。如果乙方不过户,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及经济损失。
3.上述车辆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自该车辆交付起,由该车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取车款后,出具收款凭证。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干涉该车辆的经营、运输作业等情况。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自行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费用。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所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交通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该车辆任何交通意外事故。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该车辆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从此不承担该车辆任何费用。
第五条 甲方免责条款:
1.该车辆甲方已停止运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补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手续,如乙方如不补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手续,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一切的经济损失。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及索赔。
2.该车辆甲方已停止运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该车辆产生的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费用具体包含: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管理费、过户手续费、税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