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1.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方案与约定的有较大差距,而甲方拒绝按照乙方意见做出修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因以上原因而终止的,对于甲方提交的方案,乙方应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甲方除可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支付相当于总费用10%的违约金;对于逾期期间内甲方所提交的经乙方签字认可的方案,乙方应支付咨询费。
2.因甲方原因造成未按时完成工作超过1个月,乙方除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已付的费用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费用10%的违约金。
3.乙方延迟向甲方提供材料或未及时对甲方提供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时间也应当顺延。
4.甲方将在乙方了解到的有关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本项目方案泄露给第三人,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处理。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