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金额:人民币69492元(陆万玖仟肆佰玖拾贰元整)。
2、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后,将发票交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爆炸等);
2、本合同与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其它约定:无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会议主办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任何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法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甲方所代理汽车品牌的售后服务工作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管理、服务。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维修所需的场地,用于建设维修地沟,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所需的工具房两间,乙方所用水电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