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
鉴于:
1、20__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__与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__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__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__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 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 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 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__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__)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