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
来访者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有关的投资政策、税务咨询;
2、协助验资;
3、工商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约定的其他服务。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代理工作收取总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部分预付款。
4、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代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收费项目代付款,在代理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核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