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乙方在20__年8月1日以前将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20__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20__年1月,20__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伙人:田华,男,土家族,1972年7月15日出生,驾驶员,住。身份证号码:51232419720__5683X。联系电话:.
合伙人:田应发,男,汉族,1947年月日出生,务农,住。身份证号码:5123241947120__458。联系电话:.
合伙人:甘国兵,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驾驶员,住。身份证号码:512324197109304894。联系电话:.
合伙人:马泽桂,女,汉族,1970年9月22日出生,务农,住。身份证号码:512324197009227422。联系电话:.
合伙人:秦玉祥,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务农,住。身份证号码:512324195304094758。联系电话:.
合伙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现就经营客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人购买的渝G13508客车是挂靠在重庆市涪陵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并经营涪陵至温州的客运路线。
二、渝G13508客车购买成87.8万元,其中支付了现金50万元,按揭37.8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证金2万元,涪陵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线路牌保证金2万元。共计出资91.8万元。其中合伙人田华、田应发和甘国兵各出资占总出资额的四分之一,合伙人马泽桂和秦玉祥各出资占总出资额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得利润和承担亏损。
四、从车辆开始经营每月提取1.7万元作为还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费,余下的利润在每年春运结出后按照出资比例分利润或承担亏损。
五、渝G13508客车的驾驶员由合伙人田华、甘国兵驾驶,从涪陵到温州,又从温州到涪陵,每人工资1000元。每次出车必须两人驾驶。
六、渝G13508客车的账务由合伙人田应发管理,每月工资600元。其他合伙人在年底结算时,可以查看账务。平时的账务由合伙人田应发、田华和甘国兵处理清楚。
七、渝G13508客车需要开会、领取利润等,合伙人田华负责通知合伙人田应发,所产生的电话费等由田应发承担;合伙人甘国兵负责通知合伙人马泽桂和秦玉祥,所产生的电话费等由马泽桂和秦玉祥承担。
八、合伙人如果需要转让自己的出资份额,需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不愿意购买的,想转让的合伙人可以转让给他人。
九、客车经营中出现交通事故时,各合伙人需无条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则做工作的合伙人所花的交通费、电话费、误工费、伙食费等所有花的费用由其他没有做工作的合伙人承担。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合伙人承担的,如拒不承担,就从其出资额中扣除,同时减少其出资比例。交通事故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的以外,由当班驾驶员负责并从其所交风险金中扣除。驾驶员无责任的,不承担任何损失。
十、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意见分歧,由各合伙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由涪陵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面解决。任何合伙人不得任意拦车,否则承担车辆停运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协议各合伙人签字生效,任何一人违约,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20__年5月17日合伙人田华与甘国兵签订的<车辆合伙经营协议>作废。
合伙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