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请株洲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所有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土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第一条土地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全部转让给乙方,该宗地面积平方米(长米,宽米),东邻,西邻,南邻,北邻。同时,甲方自愿将场地上的三间房屋以及场地范围内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围墙、水沟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协商转让总价款为万元(大写: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分期付款:在双方签订协议之日付款万元,余款万元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户口迁移之后付清。
第四条甲方的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转让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对转让的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若乙方向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土地一切相关证件时,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册等),甲方应无偿提供。同时,甲方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户口迁移。
2、乙方付清首付款万元之后,甲方在20__年x月x日前将场地交给乙方。在未交给乙方之前,甲方应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将建房许可手续交给乙方,保证乙方正常建房。若乙方以甲方名义新建房屋,甲方对新建房屋不享有所有权等任何权利,房屋建好后乙方需及时无偿协助甲方办理产权过户。
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该宗土地和房屋上产生的收益和权益均归乙方享有;日后若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土地征用赔偿款、青苗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