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安全行驶,安全停放,妥善保管,报从交警的指挥。
4、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在处理交通事 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交警、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 司理赔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5、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6、 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生效。在车辆归还甲方,各项手续结算完毕(包括各类事故、故障、纠纷处理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名: 签 名: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为其服务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需用车辆租给乙方使用,并配备司机。
二、乙方租用的车辆限于用于接送客户用途。乙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等由甲方负责。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用时间不定,租金按次(包括往返程)计费;
四、结算方式:经乙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车辆使用,确定租金费用后,由甲、乙方每周对单后双方签字确认,每周二双方签证确认,租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收到等额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给甲方,最迟每月五日前结清(反之)甲方有权停车。
五、行车路线: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规定的路线行驶,如果甲方没有按照乙方所规定的路线行驶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甲方当次车费。
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甲方对接人:
五、租车费用
1、深圳—大亚湾长途用车(往返) (单位:元)
以上报价含税、油费、路桥费、司机工资及加班费、车辆维修费及保险费等,除按上述标准支付外,乙方无需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短途价格(往返)如项目需要周边接送客户,淡水50/车次;大亚湾30/车次;霞涌50车次;
3、深圳接客车辆若放空每辆车按放空费用80元给予甲方。 4、巡铺价格深圳各区巡铺宣讲项目统一(5座车型)每台车 650 元/天、(7—11座商务)每台车 680 元/天;
备注:5座车型包括(丰田花冠、马自达六、北京现代);商务车车型包括(瑞丰、风行、别克、蒙派克)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持有合法车辆出租资格及手续,甲方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服务车辆,持有合法有效的行车必备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甲方自行配备车辆司机,司机工资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自行配备的司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驾驶证、甲方保证服务的车辆状况良好,车内整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