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按成本价上浮3%的价格向乙方供应经营的商品。另乙方向甲方支付5‰的广告费。
2、商品运输过程中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代为运输或托运的由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对乙方必须参加的国家药品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中西药包装袋、表格、标签等物品,均必须到甲方购买,甲方按成本价供应。
5、乙方向甲方支付GSP软件费2000元整。
6、特许费用的收取,年销售额(零售价)在30万元以下的免收特许费;年销售额超过30万的,新开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月销售平均达2.5万元以上的,每年收取特许费2000.00元。
7、变更证照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8、经营场地的租用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自行与装修方协商装修费用金额和支付方式。
五、付款方式:
1、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2、乙方应在进货前3日内,向甲方提交购货计划。甲方在收到货款后3日内发货。
3、软件费在乙方使用软件的当月交清。
4、广告费和包装袋等物品的费用当月30日前结清。
5、特许费用的支付,年终结算时结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对新开设的经营场地,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店铺的选址规划、店堂装修方案;对乙方已有场地者,则由甲方统一提供店招和门面改装方案。
2、甲方协助乙方按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的相关规定完成开业的基础工作。
3、向乙方提供人员培训,为乙方提供业务指导。
4、提供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表格、袋子、标签等辅助用品。
5、以乙方交款金额为限并按乙方要货计划提供所需商品,保证质量。
6、为乙方提供GSP软件,指导乙方员工使用并对软件进行维护。
7、协助乙方完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
乙方:
1、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独立的经营管理,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2、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税费解缴,不得拖欠税款。
3、乙方必须在甲方购进经营用商品,不得在外自行购进商品,并按双方约定的价额支付货款。
4、在加盟经营过程中,应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其它经济性信息,不得向外泄露任何与商品经营和管理相关的信息。
七、退货:
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有权对甲方配送的药品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