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惠民小区(旧蒙中院)17号楼3单元502室(建筑面积50.4平方米,购房编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小写:( )元。
三、转让金全部款额分三次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转让金:( )元,第二次支付时间为20x年元月前支付:( )元。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甲方将房屋产权变更在乙方名下,交产权证时付清余款即( )元。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购房手续。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该房产钥匙交付乙方;乙方拿到钥匙后即为该房产的所有人即承担今后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供暖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反悔,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有变更需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买方) :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20__年__月__日
担保人:
身份证号:
电话: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