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已经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五、盈亏分担
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六、费用负担
本合同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手续费等,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积极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一般规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合同自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