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要求规范管理。
A、统一形象识别
B、统一服务规范
C、统一宣传口径
D、统一推广方案
2、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授权推广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规定。
3、乙方在被授权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和《服务推广人员管理守则》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做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推广方案体系,违反此推广方案甲方将取消乙方的服务推广资格并扣除其剩余的服务推广费。乙方给甲方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服务推广人员资格,允许乙方服务推广人员使用甲方产品项目的推广及服务。
2、乙方保证完成甲方的考核指标。
3、甲方保障乙方各项权益,实行透明化管理。
4、甲方成立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培训部门为乙方提供指导服务。
5、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有关最新资讯和资料。
6、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国内有关市场推广信息。
7、甲方保证新开发的产品优先交给乙方推广。
8、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的推广活动进行监督及业务指导,对乙方存在的违约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或终止乙方服务推广权限。
9、甲方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核定产品的服务标准,并指导乙方制订和实施推广计划。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对甲方推广活动的知情权。
2、乙方享有获得相关推广及服务奖励的权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推广培训指导。
4、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推广活动,应自觉维护甲方及相关企业形象,守法经营不得损害甲方及相关企业信誉。
5、乙方应定期对应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回访,了解用户的相关信息。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及时提供甲方的服务给消费者。
6、乙方在推广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服务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市场价格,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乙方在服务推广经营服务期内,须自觉维护终端用户的利益,按照服务推广原则协助甲方为终端用户提供消费增值服务。
8、乙方须自觉遵守和维护甲方的经营秩序,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禁止商业炒作性经营。
第十条:增值服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出的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经过审核作出能否为其提供服务的决定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告知乙方。若乙方申请不能通过审核,则甲方可以不提供服务。
2、甲方在授受乙方提交的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流程日内审核,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