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酒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 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壹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合股经营宗旨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店名为: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则双方都愿意继续经营此店,则双方无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或延长期限。
二、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元整。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股权%;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股权%。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3天内50%到位,装修过半100%到位。
三、由甲乙方全权负责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店铺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制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