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材料施工。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图纸及材料需要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再补充书面协议,连同原合同一起生效。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