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___________(盖章) 承租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方便服务企业的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民爆物品储存库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山地,用途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__年06月01日起至20__年05月31日止,共计10年。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20__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提供该土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2、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