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RMB 元),由甲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50%,即人民币 元整(RMB 元),服务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RMB 元)。
六、附则
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的有效组成。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后,可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程序按照该委员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期限为一年,从起至 止。协议到期后,如果甲方希望继续获得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则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二、服务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甲方支付乙方费用: 总计人民币(小写):总计人民币(大写):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协议正式生效。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方式和内容如下:
1、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工程师在线提供信息技术问题咨询和故障诊断。
2、网络在线、Email技术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网络在线、Email信息技术支持服务。
3、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
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经甲方授权乙方可通过Internet远程登录乙方网络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和故障排除(需要系统和网络的支持)。
4,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对于电话、在线支持等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技术人员现场故障诊断和排除服务。其他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数据迁移、系统迁移,或者由于用户硬件原因重新部署系统等内容。服务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不多于6次的免费上门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如果此类现场技术服务1年内超过6次,乙方须视现有系统和实际情况酌情收取甲方操作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派员到达甲方完成技术服务离开时,甲方应于乙方提交的《工作单》上签章确认其到达、离开时间。在此过程中如果发生食宿和交通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合理之食宿和交通费用。
6,现场技术培训服务
服务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不多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且不多于4小时的免费信息技术培训,培训地点在甲方现场,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所涉及的各种资料和业务流程。
1、甲方应向乙方准确、及时地反馈遇到的信息化问题,使乙方能及时了解并解决问题。
2、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