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议交通
3、会场布置
4、会议餐饮安排
5、会议秘书服务
6、会议代表住宿安排服务
三、费用支付
双方确认,以上预定及服务属于不可撤销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协议立即生效。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合规发票后三日内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四、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及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无法成行或行程变更时,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前款所述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共同签章后立即生效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拟聘请乙方完成“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所述服务事项,乙方同意提供该等服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本合同”):
1、服务事项以及履行日期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人力资源顾问,协助甲方完成以下事宜(“服务事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猎头人才访寻服务,主要包括:
1.1.1 访寻、甄选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才候选人;
1 职位名称: ( ) 人数: 名
1.1.2 代表甲方与所甄选的人才候选人进行联系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