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
1、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完成的技术服务项目成果的权利;
2、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知识或者操作技术的权利;
3、服务方逾期不完成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二)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按合同的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应配合的工作;
2、委托方按期向服务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
3、委托方按合同规定向服务方提供技术资料。
二、服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务方的权利
1、服务方有权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的权利;
2、服务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收取技术服务报酬的权利;
3、委托方不提供工作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服务方的义务
1、服务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内容,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2、向委托方交付达到质量要求的服务成果;
3、服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有缺陷的应当无偿返工。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服务方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申请验收。
二、执行的标准及验收标准:
1、《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50150-20__)》
2、《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397-20__)》
三、主控项目
1、高压绝缘子应按《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50150-20__)》的规定试验合格。
2、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装置应按设计规定的低压配电系统进行施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四、一般项目
1、杆坑、拉线坑深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1)10KV电杆坑深允许误差-50--+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