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宣传节奏及铺排计划;
(2)广告主题及分级主题;
(3)费用安排。
c:现场布置方案
(1)现场(含售楼中心及各展点)的活动细节及现场安排;
(2)工作时间表安排;
(3)费用安排。
d:销售指导意见
(1)销售目标;
(2)付款方式;
(3)主推单位、推盘单元顺序计划及公开折扣意见和计算方式;
(4)计价基准;
(5)临时认购书;
(6)销售所需资料计划及内容
5-3、负责设计、制作下列销售/推广工具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监督有关工具的制作,并负责有效地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效果图、录影带、展销板、售楼书、宣传单页、平面图、价目表、各种媒体广告的方案等;
5-4、安排在各大媒体刊登宣传资料,安排各大报章记者到项目现场采访;
5-5、安排寄发或派发邮递单张给销售对象;
5-6、安排及组织香港看楼团现场参观;
5-7、协助甲方与买家签订认购书、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等买卖文件并配合收集买家的按揭资料;
5-8、定期或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汇报策划工作及楼宇销售进展情况;
5-9、组织由香港及国内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策划小组进行销售策划及市场推广研讨,并安排有关物业专业人士评述文章发表于香港报刊和深圳报刊;
5-10、筹组有关该物业在香港安排展销会及推广活动之计划及场地布置、摆设,并由乙方派员全权负责,甲方可视乎需要派员工负责监督工作。
5-11、对现有的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处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室
内外布置提供专业意见;
5-12、协助买家与甲方签署各类文件,并协助甲方统一收取买家的
临时定金、定金及有关楼款,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所派遣财务人员以甲方名义收取;临时定金需全数即时在收到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存入为该项目开设之银行帐户(帐户编号:;银行名称:;帐户持有人:)。
5-13、安排有关售后跟进工作,定期提交详细之销售报告、客户统
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5-14、丙方派遣销售人员(按推广规模调整人员数目)进驻现场售楼处,负责参与客户接待及项目销售工作;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准时组织、出席定期业务会议,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
5-15、位于深圳现场售楼处销售人员由丙方统一管理;并由丙方进行专业培训。若销售人员表现不佳,甲、乙、丙三方均可提议调整、更换;甲方对人员的调整、更换有最终决定权;5-16、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由乙、丙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资料,乙、丙方因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需调整销售策略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及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