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住房为为出租给乙方房间。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租金为每月元,押金元(一月的房租)(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
支付形式为:押一付三(包水、电气、网费)。
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空床一张,公共财物若干。
第三条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冰箱、洗衣机、开水壶、燃气设施)。
第四条在租住期间,双方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五条因合同的3月个满以后,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周告知甲方。租住不满3个月,租金相应退回,押金不退,望知悉。
第六条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如房屋出售等其他特殊情况出现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也必须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退还当月租金、押金。
第七条讲卫生,如有合租者在休息时不大声讲话。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甲方)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六安市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宾阳小区---春申佳苑28号楼3单元505室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_______个月。
第二条
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____(月/季度/年)结算。每_______(月/季度/年)初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____(月/季度/年)租金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第四条
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协议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第五条
单间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