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XX市XX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出租人(甲方):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汇景新城上城__的车位出租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二、租赁期共12个月,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
三、双方商定租金为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650)元月,租金一次性交纳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给甲方。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玖佰伍拾元整(950元),作为车位保证金650元和个人车辆出入磁卡押金300元,甲方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在其他相关费用结清后,退回保证金和磁卡押金给乙方。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承租车位,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车位,而乙方逾期不交出车位的,甲方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200%收取违约金。车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