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丢件赔偿
i.5公斤以内每件货件赔偿人民币贰佰元整。
ii.5公斤以上其它快递货件赔偿人民币20元/公斤(毛重);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B.损件赔偿
i.5公斤以内货件按其实际损失的成本价值进行赔偿;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
ii.5公斤以外货件按其实际损失的成本价值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标准为20元/公斤;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C.晚件赔偿
i.乙方负责赔偿的晚件是指以下的延迟派送情况:
a.由于乙方责任,同城件延迟送货时间超过正常时间6个小时以上。
b.由于乙方责任,外埠件延迟送货时间超过正常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
ii.符合以上2种情况的,乙方应当免除甲方当票货件的派送费,情节较为严重的按运费的2倍费用进行赔偿;但是,乙方负责承担赔偿每票运单的延误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元整。
6.2 甲方延误支付合同价款达90日以上,或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限
7.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7.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任何自然延伸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八、争议的解决与司法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未能就争议的问题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决。
九、合同附件
以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特殊包装材料费用表》
附件二:《快递收费标准》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
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