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格遵守甲方的所有工作规则和安全条例;
(6)甲方若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满意,乙方承诺将在甲方提出通知后的15天内更换,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的0.5%-1%。乙方应保证其任何关联公司、投资方、顾问、代理或员工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时受本合同的约束。若乙方的关联公司、投资方、顾问、代理或员工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时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侵害甲方及第三方的权益,应视为乙方违约或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和/或侵权责任。
(7)乙方为其员工提供所有与保洁服务相关的装备和物料,如制服、清洁工具、清洁机器和清洁消耗品等。
(8)乙方保证其与其派到甲方的人员之间劳动关系符合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所有其派到甲方的人员的保险、工资、福利待遇等一切费用,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和甲方无关,甲方与乙方派到甲方的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除非本合同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中任何内容都不得被解释为向任何目的构成或任命乙方、任何乙方关联机构或员工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合伙人、合营者或代表,不得被解释为向乙方授予任何权利或授权。
(9)乙方的服务人员如有离职或新员工入职,乙方要至少提前7天书面通知到甲方。
第五条 职业道德
乙方承诺遵守商业准则,并对服务作诚实的记录。如经甲方发现乙方的服务记录有故意不真实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拒付或追索上述记录不实所在月份的全部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限制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测及无法避免的意外情况,如台风,地震,洪水,雷击,火山喷发,火灾,战争,爆炸,龙卷风,政府干预及其他双方都无法控制的灾难;
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并使乙方无法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服务,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尽早将情况通知甲方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据;双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在发生此类不可抗力后尽力帮助甲方的员工撤离并尽最大可能保护或减轻不可抗力对甲方所有财产的侵害。
3.如果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员工或其他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必须尽早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4.在本合同和合同附件中所列的服务内容和范围之外,经过乙方同意之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其他的服务,本合同的规定适用于该等其他服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若有任何争议,应该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如果有争议的情况发生,本合同的其余条款将不受争议影响。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拖欠应付服务费达到三个月以上,乙方将终止在场的服务。同时甲方除应立即支付拖欠的服务费,还应就拖欠期间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如果双方合作存在问题,经双方协商未果情况下,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情形以外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乙方将以合同未完成时间所需保洁服务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支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4.如果甲方提出要求,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应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提供服务以维持甲方正常运作,直至甲方安排好乙方的继任者。在上述维持期间,甲方会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应参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约期限
1.本合约的有效期自20__年03月15日起至20__年03月14日止。
2.任何一方决定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续约的,需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的一个月前向对方发出书面的通知。
第十条 合同的有效附件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其他相关的文本经双方确认签署后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并具有同等效力;
3.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也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务分包给第三方执行,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内容处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