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发挥其行业咨询经验和专家资源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当指导并协助甲方整合资源,完成申报前准备工作。
(3)乙方应当针对项目的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及项目申报咨询指导等工作。
(4)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申报的递交、立项、请款、验收等相关工作。
(5)乙方应当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协调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前期咨询服务费
本合同中前期咨询服务费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此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后期咨询服务费
如甲方项目申报成功,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后期咨询服务费。
(2)乙方享受项目批准立项后的权益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的影响,甲方必须继续履行支付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3)甲方需从自有资金中支付乙方所有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5‰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 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金四季分理处
账户名称:北京国发环经信息咨询中心
银行账号:0200 2962 0920 0022 407
第六条 协议的履行与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