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其他约定
1、在出让过程中,甲方仅承担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甲方:A县B镇C村
乙方:李三
为加快推进C村预留地的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C村预留地进行成片开发,整体打造,就该地块挂牌出让前合作开发事宜,在公平合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项目内容
第一条项目名称:
A县B镇C村预留地综合开发项目。
第二条 项目地点及面积
该地块位于A县B镇C村开发区六区用地总面积为23926平方米。
第二章 甲、乙双方义务
第三条 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将该地块的相关国土批文等材料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好土地的详细控规。
第四条 乙方应承担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5个工作日内乙方汇入定金人民币300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
2、项目地块土地挂牌出让公示后,乙方应报名参加并应价举牌,若竞得土地使用权,应严格履行项目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及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 该地块的出让
第五条 地块出让价格
该地块用地公开出让的起始价为350元/平方米
第六条付款方式
该地块挂牌出让,摘牌后,乙方在1个月内将地款分期付给甲方。
第七条竞得者应根据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出资进行填土、土地平整的及建设。
地块内道路、公共绿化,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