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情况下可转让商铺经营权,甲方应做变更登记并收取相应的过户手续费用,新的受让人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新的受让人只享有剩余年限的经营权,同时本合同甲方与乙方的一切关系将自动解除。
7、乙方进场需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有的民事及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提前解约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转让金,并退还保证金,合同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8)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遵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记录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__物业公司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