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
甲(需求)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供应)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帐 号:
开 户 行: [要写清楚支行名字]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内容及价格:
1.1采购订单(见附表一)
采购订单做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产品的交货日期、交付数量、产品规格及工艺要求等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1.2订单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上的价格执行。其中一方不得随意变动价格,因原料价格上涨引起价格上浮的,乙方应该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重新定价;若原料价格下降,乙方有责任及时主动与甲方协商降低订单价格。
二、合同金额:
2.1货物总值: (按采购订单上的单价及数量算总价)元
2.3运输费用: 详见第五条
三、付款条件:
3.1样品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定金;乙方出货,甲方确认收货后1天以内支付50%;剩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下次订单确认时付清,截止日期为确认收货后15天;
3.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5的滞纳金。
四、交货条款: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4.1每次订货甲方以传真采购订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时间内将甲方所需产品或样品送达甲方所指定地点。
4.2 乙方要遵守约定的交货日期,如货期有问题时,下单后3天内可以申请调整交货日期。非特殊情况下只能调整一次交货日期。
4.3如需裁单时,乙方应在下单后3 日内与甲方协商。
4.4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扣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7天还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定金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5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逾期交货期后额外15天的免费仓储期,免费仓储期后,甲方仍未安排交货的,乙方将额外的仓库费用。倘若甲方需要暂缓超过一个月,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