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10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自行将该厂房转租第三方,乙方须在转租之日起三天内通知甲方;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拆除,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1%滞纳金。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本合同标的下的全部厂房和土地,甲方未曾向任何第三方作抵押,也并未和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转让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壹仟万元;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第三方(乙方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此列)签署本合同标的厂房及土地买卖合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直到租期结束;
3、甲方如果和乙方或者乙方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本合同标的厂房或土地的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生效后,本租赁合同自动结束,甲方需在该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退还向甲方收取的全部租费;
4、甲方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合同执行,该决议作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
5、未经对方同意,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须向另一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壹仟万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立即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