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_________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4.2 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让与方(乙方):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日期:年12月20日
受让方(甲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让与方(乙方):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 为 实用新型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 发明人/设计人:蒋远华、杨晓勤、卢光胜、何涛、刘晓、武丽华
3. 专利权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专利授权日:20_年20_年14日
5. 专利号: _
6. 专利有效期限:20_年12月16日至20_年12月15日
7. 专利年费已交至: 20_年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粉煤和成型粉煤富氧气化技术。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