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十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出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乙方):
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经营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企业/公司名称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__企业/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名称(字号)同时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名称及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保证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被法院冻结、不存在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或转让有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保证出让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于其他人。
第三条移交的时间
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后 日(注:日期可以由甲、乙双方自由约定)内移交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便乙方接收资产并办理名称申请。
第四条签约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名称自核准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5)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签字(公章) 受让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