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5.85亩,转让给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
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80万元,乙方签订合于20__年1月22日之前付60万元,余款于20__年4月22日前付清。
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政府已缴纳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