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项目
甲方聘请乙方就下列项目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企业诊断咨询;
(1)对企业的现状、经营状态、运营问题和效率进行系统诊断;
(2)得出诊断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
2、企业发展战略咨询;
(1)提供企业战略分析、选择、规划、保障体系设计、执行、评估等服务;
(2)提供战略管理的理念、知识、方法和工具,培训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1)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诊断及有效性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设计;
(2)提供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数量、结构、能力提升)、职务分析与职务评价;
(3)提供素质模型潜能评价体系建设、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建立;
(4)提供绩效考核体系设计、薪酬体系设计;
(5)提供企业内外部培训项目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价;
二、 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以上单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项,三项合计优惠价为人民币 元(含税)。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壹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