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负责办理进场前的有关手续及费用。
4、 自备维修所需工具、清洗药水及维修所需的材料等。
六、 施工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时起 1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七、 本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 本工程包干价:人民币捌万零伍佰壹拾柒元整(¥80517.00)。
2、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即:贰万肆仟壹佰伍拾伍 元整(¥24155.00);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60%,即:肆万捌仟叁佰壹拾元整(¥48310.00);余款(工程款的10%)捌仟零伍拾贰元(¥8052.00)在质保期后一次性结付。
八、 质量保证期为六个月,自工程验收交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内如发生因乙方维修部分质量问题(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的除外),由乙方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承担。
九、 责任事故:
在施工中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损坏甲方的设备及设施,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违约责任: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