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数字电视监控维保服保证服务按1年每路 元,共计 路,维保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正,小写: 元。
2:付款方式:鉴定合同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维保合同维保同总金额的50%共计 元(大写:);维保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形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后向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维保费用。
第二条 维保范围
租赁和质保到期数字电视监控设备,共计 路。
详见附表1
第三条 维保内容、
(一) 数字电视监控系统维保。除硬盘,显示器,摄像机,视频压缩卡和UPS电源等
(二) 维保费用。按照每年每路 元计算,费用包干,包括人员差旅费,工时费及
第四条 具体维保服服务条款
(一) 响应时间,乙方应设置固定的24小时故障申报电话,故障响应时间为主城区 小时内,近郊8小时,远郊24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
(二) 维保期内,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设备,器材费用由
(三) 日常技术咨询:在系统使用期间,乙方应设电话技术服务电话,在接到甲方有
(四) 巡检。乙方应该每季度对甲方数字电视监控设备系统进行巡查一次,以保障系
(五) 软件升级: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维保设备的软件系统终身升级服务。
(六) 人员培训。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须对甲方所有的相关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
1:系统工作原理(包括硬件及软件的价绍);
2:数字监控主机的操作,维护;
3:摄像机,传感器等监设备的配置,使用,维护;
4: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七) 乙方对网点监控进行巡检或处理故障时,应遵守甲方的制度规定和统一的操作
(八) 维保质量。经维保,确保数字电视控设备正常运行。
(九) 旧机维护。免费拆卸网点旧设备。
第五条 其它条款
(一) 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如乙方末履行本合同约定维保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