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沈阳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沈阳市存量房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沈阳市存量房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日期:日期:
附件
房屋状况说明书
1、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坐落:沈阳市区
权证号:产权号:
共有情况:□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房屋用途:产权来源:
登记时间:
2、房屋自然状况
总层数:所在楼层:
房屋套型: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
建筑年代:
3、房屋权利状况
抵押状况:有□无
租赁状况:□有□无
司法查封:□有□无
行政限制:□有□无
其它:
4、随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施及家电、家具:
(1)□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上均有
(2)□洗衣机□冰箱□彩电台□空调台□热水器
(3)□无家具□床张□衣柜□书桌□餐桌□沙发□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