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索赔损失: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二)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
(三)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三个月以上;
(四)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第七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租赁期内有效,租赁期满后,如要续约需提前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自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间。用于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