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3、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租金中最后两个月作为押金。解除合同之日时退还。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三张;
(2)壁橱两组;
(3)空调一个;
(4)太阳能热水器一个;
(5)桌子一个;
(6)沙发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___m;
(2)电表现为:_________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