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平方米其中具体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铺包括有:室内装修装饰、水电照明器具、现有隔层、楼梯、围栏、现有门窗、门前路面地砖、门前店铺招牌。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月租金为元/月(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年度按季度计算。
七、水、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水、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卫生费、治安费、于乙方经营有关的一切国家规定收取的其它经营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缴纳,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费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在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应由房屋出租方缴付的相关费用甲方须自觉、按时缴交;若因甲方不能按时缴付相关规费而令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须负责进行全额赔偿。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建设相关规定。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其经营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修装饰。
(六)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