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
12、本合同解除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甲方予以赔偿。
(2)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方或乙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形成变更合同。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在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场地,并按照第八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转租、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
(2)乙方长期经营不善,经营业绩差的;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达60日的,经甲方书面催告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
(4)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恢复原状的;
(6)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受到_____处罚的,或因此造成甲方经济及商誉损失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非因乙方原因的除外;
(8)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5、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房屋达60日的;
(2)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该房屋因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4)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甲乙双方根据本条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7、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擅自转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中任何一项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逾期交付金额的2%的违约金。
4、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受到_____处罚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商誉损失。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