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物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作为押金。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发生故障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满,没有发生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情况,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部押金。
五、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延迟15天未支付租金,视为提前退租房屋,适用第七条约定。
六、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给房租加价,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人。如违约,甲方支付乙方1000元赔偿金
七、乙方不得提前退租房屋,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如违约,应支付甲方1000元赔偿金。
八、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做违法乱纪的相关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房屋内留用物品清单:衣柜两个、床两张、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个、电视机一个、沙发一套、电子门钥匙一把、防盗门钥匙一把。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时间: 时间:
出租方(甲方):__,男/女,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承租方(乙方):__,男/女,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市_街道_小区_号楼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计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