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与科研进行监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乙方应认真如实填写兼职教师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检查,并参加必要的教研活动。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授课。开学一周内将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交所在系(部)审查,合格后备查。
第十条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考核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院系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届满考核,依据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明确考核等级,并依据考核结果以及工作需要决定续聘与否。
4、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5、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并保证相应的透明度。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时,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甲方:幼儿园
乙方:______________
幼儿园教师实行招聘制,招聘实行一学年一聘。聘用条件为:
(1)热爱幼教事业,对幼教事业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
(2)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经验;
(3)取得县职高“幼教”专业毕业证书以上学历,或取得函授“幼教”专业学历毕业证书;
(4)服从领导安排,能完成幼儿园布置的各项保育教育任务。
乙方自愿应聘到甲方幼儿园担任幼儿教师工作,经甲、已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设备、教材及其他设施、器材。
2、关于乙方的待遇问题:
(1)甲方按照制定的工资发放办法每月向乙方发放工资。
(2)学期末,甲方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绩”的考核来自每学月的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给一定的学期工作考核奖。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掉安全奖。如果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掉全学期所有奖,并且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将终止聘用合同:
①对聘用的乙方在工作中不服从安排、调配,甲方将终止其合同,立即辞退。②对幼儿家长不礼貌,与家长发生不该发生的争吵,影响幼儿园声誉的,甲方将终止合同。
③由于乙方不负责任,所带(教)班级幼儿在园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④如乙方生病时间较长,不能担任保育教育工作的,甲方将终止合同。⑤在幼儿教师体检中,如果乙方有传染病,甲方立即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