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可以装修及修缮,出租房概不负责。经双方协商房屋布局需要调整,甲方要积极配合。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承租方乙方自行缴纳。(电费按表自行缴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进行传销等违法活动。
2、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不得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续租
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该处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