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xx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根据本公司施工特点修改版)
第一条概况
1.1 1.2
1.3承包内容:修建施工便道,占地补偿及路基注浆。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合同金额: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竣工日期:20xx.5.5日开始,20xx.6.4日前完成(若时间变更,以甲方正式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竣工时间相应提前或往后顺延)
2.2全部竣工总日历天数:30天
2.3工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人民币违约金。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3.1 100%工程款
第四条工程保修
4.1保险金:
4.2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4.3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损害应全额赔偿,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仲裁
5.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解决:
①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