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合同开工期:20_年月日,竣工期:20_年月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做相应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现场进场施工的前7天,没有通知乙方或不能交付乙方施工现场,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未能按施工需要提供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时。
2)在正常施工时间过程中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影响现场施工时。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拨付预付款、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4)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水灾、火灾自然原因等因素的发生)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第三条合同款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工程项目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整。此价格包含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售后等费用,各项供货及施工范围内单项造价详见附件《报价单》。如遇下列情况,合同工程项目总金额应作相应调整:
1)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2)施工中新增加合同内不包含的项目;
3)其他。
1)双方签约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整,¥);乙方收到预付款起计算工期,开始下单安排生产。
2)工程安装调试完毕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计人民币:整,(¥)乙方收到款后安排技术工人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四条设备的施工、验收与保修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主管的监督检查。
2、设备安装调试好后,乙方发出完工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完工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验收已被认可,并开始计算保修期,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款。
3、乙方必须是按附件《报价单》提供给甲方全新未使用的产品。
4、合同所含设备保修期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属于产品质量原因,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特别注明的及易耗件不在保修范围内),属于人为原因或是电源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5、竣工验收完毕,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所有设备的使用及保养专业知识进行相关培训。
第五条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①、在设备进场安装之前将厨房施工现场清理妥当。
②、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用水、用电协助配合。
③、组织对设备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合同结算工作,及时结清工程款。
2、乙方;
①、严格按合同附件《报价单》生产及施工,确保设备质量。
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③、参加完工验收、培训、办理设备完工结算,交清完工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任何一方违约,则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