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甲方所提供技术乙方可使用的范围以及将来产品的销售范围:。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护期限:。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
五、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效劳费有乙方承担,详细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八、技术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1)按利润分成,甲:乙:的比例分;
(2)销售额提成%。
九、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效劳,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本钱、销售、利润设立单独的帐目,由双方派人共同监管。在条件成熟时,由乙方或甲、乙双方设立该技术生产工程的工程公司。
十、合作期限:。
十一、后续改良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继续使用。
十二、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展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展合作。
十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