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共 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住宅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赁金每年 元,大写 ;押金 元,大写:整。
费用缴纳方式:合同签定后,一次性付清房租费和押金。 水、暖、电及物业管理费用等一律由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暖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用等均按市棉麻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每年暖气费在10月20日前由承租方按出租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给出租方后,再由出租方负责给市棉麻公司交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出租房内所留的物品及装修部分的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双方解除合同后,原出租方房内的一切物品及装修部分必须保存完整,各类水暖电及物业管理费必须清算完毕。如丢失或损坏所受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并将押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方必须补齐。如出租房屋内的物品和装修一切完好,并且各类费用全部结清,出租方必须将押金退还。另:出租方保留小卧室的一个顶柜摆放杂物。(出租房屋所留物品和装修部分清单附后)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约,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合同时间10%的违约费处罚,并承担对方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承租方在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等方面一律服从市棉麻公司统一管理和安排。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五十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可优先租给承租方,并应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续约,出租方可按期收回出租房。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