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起生效。
7.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到货物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服装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服装名称:
商标或品牌:
服装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________大写
第一条甲方保证提供的服装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或双方当事人约定标准。
第二条
A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B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________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付清剩余货款。
第三条货物的交付采用乙方上门提货的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如乙方没有尽本合同第二条B规定的义务,超过一个月的,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需按合同金额的20%为违约,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如对
提供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期从乙方提货时开始起算。否则构成甲方货物符合法定或约定质量的证据。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八条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在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出卖人名称(章):
买受人姓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