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自验收之日起,空调机器设备保修12个月,管线系统保修期为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