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正常生产情况下,如果甲方及附近居民提出无理要求,由甲方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日期: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_______元。月租金为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币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